此外,“一车变两车”现象普遍。个别搬家公司为收取“加车费”,会通过在箱体内设夹层以缩小车内面积。
使得一车就能装下的东西需要两车或另加小车才能装下,有的则故意隐瞒车辆限行等规定,从而变相加价。
二、层层转包:一些搬家物流公司因人手不足等原因把业务转包给其他公司或个人,而其他搬家公司会借此坐地起价,使消费者权益受损。
三、粗暴搬运:部分工作人员在搬家过程中将“搬东西”变成“扔东西”,家具和电器遭到损坏的现象十分常见,甚至有顺手牵羊的情况。
四、不签合同:很多消费者在接受搬家服务时,会通过电话口头约定搬家物流的时间、价格等,并未签订正式合同,且搬家公司在收费后不开具发票或收据,导致消费者举证难、维权难。